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帮助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广大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紧张问题,现面向全县广泛征集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征集时间
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10日
二、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岗位要求
按照《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的要求,此次征集见习岗位要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师学院毕业生及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各单位在申报见习岗位时,应将开发的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师院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岗位分别填报。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予见习人员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网上申报+纸质资料)
(一)申报材料:
初次申报见习单位的先登录网址注册单位信息并填写《略阳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一份、略阳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一份、《略阳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一份,《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两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往年已注册申请过且见习工作持续开展的,仅需提供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即可。往年申请成为见习单位,但见习工作未持续开展(如,去年未接收见习人员的),今年需重新申报见习单位相关资料。
(二)申报网址:
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sxjyjx;
五、岗位选择
(一)单位征集结束后,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分批次在略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将不予认可。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公告的单位中自选岗位,也可由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推荐岗位。
六、见习补贴
(一)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由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每名见习人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须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
(二)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即见习单位必须按月通过银行转账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各见习单位在见习生结束见习后凭银行发放明细凭证复印件、每月考勤表复印件、见习补贴申请表及见习单位鉴定表各一份;向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见习留用率达50%的见习单位,可凭见习生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留用后前三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明细凭证各一份向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七、注意事项
(一)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略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并及时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注销见习人员信息。
(二)见习期内,见习单位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接工作并严格考勤,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三)办公地址: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大厅(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赵 媛 0916-4821111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