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全面落实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略阳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关于继续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接受中职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略扶办发〔2021〕9号)及略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落实“雨露计划”补助的通知》(略乡振发〔2021〕19号),现决定对陈丽芹、余睿敏、蔡雪婷等206名符合2021年“雨露计划”第三批补助条件(就读中职、高职和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监测帮扶对象予以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及公示情况
经略阳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对该批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对象进行逐一资格审查,按照取得中高职技工院校学籍每生同一学年“雨露计划”财政资金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其中15个镇办206名申报对象符合本次补助条件,审核结果及拟补助名单于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在略阳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意见反馈。
二、补助标准
按照《关于继续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接受中职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略扶办发〔2021〕9号),对我县2021年就读中高职技工院校(含成人中高职)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监测帮扶对象,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按照实际在校就读学年进行补助。除过财政资金已补助的学年,对此次符合补助条件的206名中高职脱贫家庭学生及监测帮扶对象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共计补助资金72.6万元。
三、兑付方式
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拨付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代发户,经县财政局审核,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兑付到补助对象家庭一卡通账号。
略阳县乡村振兴局 略阳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