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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深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略阳县持续深入推进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规划指导,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出台《略阳县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推进汉中市“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略阳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略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略阳县声环境功能区使城市噪声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信访受理等环保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区声环境质量

聚焦管理重点,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依据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噪声排放管理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开展工业噪声专项整治,督促噪声排放工业企业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和试车线等声源噪声管理,避免突发噪声扰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严格监督执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监管。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培训。

下一步,略阳县将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持续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进一步推动其他领域噪声防治工作,同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等积极组织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