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略阳县持续深入推进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规划指导,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出台《略阳县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推进汉中市“十四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略阳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略阳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略阳县声环境功能区,使城市噪声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信访受理等环保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提高城区声环境质量。
聚焦管理重点,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依据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噪声排放管理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开展工业噪声专项整治,督促噪声排放工业企业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和试车线等声源噪声管理,避免突发噪声扰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严格监督执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监管。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培训。
下一步,略阳县将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持续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进一步推动其他领域噪声防治工作,同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等积极组织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