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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汉中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2023年,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67条,包括计划总结、行政处罚、环境质量、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类别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切实做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确保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