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略阳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略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函〔2024〕3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队伍,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把信息发布的质量关。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0条,通过略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司法方面有关信息91条,包括单位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财政信息、三农信息、两案办理、工作动态等类别的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按照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主动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形式不够丰富,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多以文字为主,图片、数据类信息较少,群众感兴趣程度低。二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界定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任务,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办事公开。五是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