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河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金家河镇切实加强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报告》中涉及相关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金家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安排部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2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镇党委、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专门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党委副书记潘毅同志任组长,党政办干部、各站所业务干部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落实政府信息管理人员1名,办公室1间,配置办公电脑1台。制定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审核单,确保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用好载体,创新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立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对外公布全镇、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其功能,设立理论学习、政策咨询等栏目,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显示屏、广播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分类管理,落实责任。明确涉及党务、政务、民政、城乡居民医保、卫生计生、防汛地质灾害、工作动态及其他各类信息的发布范围、方式。进一步加强镇党务、政务公开栏的建设和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有序运转。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确保政务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中,对各站所及机关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为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镇2022年要按照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明确了除镇概况、机构设置、自然资源、社会事业等公开的基础上,几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政务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我镇辖区内的新闻动态;(2)全面公开评选及表彰先进等方面的公示公告;(3)及时公开我镇各阶段工作计划、总结;(4)随时发布防汛防滑、地质灾害、食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管理预案;(5)定期公开党委、政府工作文件;(6)全面公开我镇廉政建设各项成果;(7)及时公开群团工作信息;(8)全面公开各村两委工作动态。
2.人大信息公开
(1)全面公开镇人大、人大主席团工作信息;(2)及时公开镇人大各项工作动态;(3)及时公开县镇人大代表信息及动态。
3.服务信息公开
(1)各站办所全面公开为民服务权力责任清单;(2)全面公开公民及企业办事流程;(3)定期发布农业、养殖业生产等方面的技术信息;(4)及时公开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法律法规;(5)及时发布我镇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项政策及最新成果。
4.经济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我镇特色产业、乡镇企业、集镇商贸、专业合作社等相关情况。
5.文化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我镇文艺、民俗历史、旅游文化、镇域风采、文艺活动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载体建设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我镇在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共公开信息78条,包括机构职能信息4条,党政文件70条,财政信息1条,重点领域镇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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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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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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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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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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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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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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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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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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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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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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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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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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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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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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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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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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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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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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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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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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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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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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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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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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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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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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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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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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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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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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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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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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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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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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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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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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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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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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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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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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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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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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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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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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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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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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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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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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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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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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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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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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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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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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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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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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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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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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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个别内容表述不准确,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时间不及时;三是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四是业务人员业务技能还需提升。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市县的文件要求,采取以下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校对,坚决杜绝出现错误表述,及时、快速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创新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金家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