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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兴州街道具体情况,现将兴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及各级政府的要求,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抓手,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兴州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兴州街道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兴州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文件,编制了《兴州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各公开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此外,我街道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推进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我街道对近一年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要求除了涉密信息外,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都要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编制了《指南》和《目录》。

2023年,我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党政文件、计划总结、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预案、行政执法及公民服务等9大项的相关政府信息,共计89条。通过互联网。在“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我街道确定兴州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为县级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目前办事处党政办已汇集了相关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及目录、指南等,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帮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

2.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点建立不够完善,农村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较困难。电视、广播等其他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街道办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还不很熟悉。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利用集中学习,加强对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扩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同时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2.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拓展公开方式。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热点信息。

5.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镇工作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检查公布一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