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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风 抓项目 促发展 | 略阳县委编办“三项措施”推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为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开展业务活动,县委编办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在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和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等环节,采用严格登记审核、加强信息共享、创新监管方式的措施,有效提升了登记管理效能,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健康规范运行。


严格登记审核。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事业单位设立和变更登记工作中对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和公告等各环节,规范按照流程进行办理。严格执行法人登记准入制度,认真核实拟登记或变更法人信用情况,在登记监管过程中对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批准文件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加强信息共享。应用“大数据”信息化服务技术,以“互联网+创新”为驱动力,通过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有效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利用好 “一网三平台”(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信用数据传输交换平台、联合征信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与上报平台)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统一办公系统、征信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公告系统、事业单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数据库、登记管理标准规范体系等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信息共享,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

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督审查方式,落实好年度审查、经常性监督、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建设。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和“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方式全面检查年度报告公开内容、职责履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证书印章使用制度落实等事项。重点对事业单位不依法开展活动,履职不充分、变更不及时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细则的行为,一经查实后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库,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改正,切实做到以查促改。同时,充分运用失信惩戒机制,部门联动、共同发力对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增加事业单位失信成本,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刚性约束促进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登记、诚实守信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