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县持续深化“小切口”改革,奋力用好改革赋能“关键招”,下好助企纾困“及时雨”,布好制度创新“先手棋”,织好风险防控“防护网”,实现监管质效双提升。近日,我县被财政部指定媒体评为“政府采购先进县”、县财政局被评为“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县突出贡献单位”。
聚力改革赋能,打造不见面服务“快车道”。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推进“三盲一共享”改革(政府采购文件“盲投”、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评审席位“共享”),加快落地不见面开评标,全县电子化交易项目达97个,金额达12102.7万元。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常态化征集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推动小额零星采购降本增效,电子卖场交易额达89.5万元。扎实推进阳光采购,强化网络巡查、专项督查,全域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推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424条,公开率均达100%,推行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公开,市场主体实现零成本获取采购信息,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聚力精准施策,构建营商环境“好生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提供相应承诺函即可代替5类证明材料,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坚持强化政府采购网络巡查,监督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时纠正相关违规行为5次,持续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政银企联动机制,专题宣介政策6次,推动“政采贷”业务扩面增效,近两年“政采贷”累计融资达990万元。在乡村振兴领域,扎实推进“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实际采购金额224.7万元,占采购预留份额任务的165%,加快形成政府采购+产业帮扶的良性循环。
聚力制度创新,筑牢全周期监管“防护堤”。针对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过程、履约验收、质疑投诉等18项高频涉法违规风险,编印《略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南》,为全县采购单位提供系统、全面、可操作的政府采购工作说明书、工具箱、指向标,引导采购单位探索应用采购文件“AI”合规自测,提前规避政府采购风险;聚焦政府采购监管薄弱环节,先后印发了《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略阳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编密政府采购制度笼子,筑牢全周期监管“防护堤”,推进依法绩效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