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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山)长令

近日,县委书记、县总林(山)长郭华,县长、县总林(山)长刘文荣签发2025年第1号县总林(山)长令,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总林(山)长令要求,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林(山)长是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林(山)长工作职责,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细化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村、到组、到山头地块。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反应迅速、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防火监测处置工作机制。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因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底线,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总林(山)长令要求,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各级林(山)长及办公室要针对森林防火关键时期,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发挥“林(山)长+生态护林员”网格管理作用,紧盯清明重点时段、坟头地块等重点区域,加密巡林频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禁止未经审批的一切野外用火。要组织充足的人力对辖区道路两侧可燃物进行认真清理,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隐患。要加强对重点特殊人群监管,逐人落实监管责任人。对重点隐患部位的监管要持之以恒,合理设置防火检查站,筑牢上山进林检查防线,全面落实登记措施,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总林(山)长令要求,要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各级林(山)长及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围绕重点人群与关键区域,扎实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让宣传车跑起来、喇叭响起来,在进山路口、村庄、景区、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识。要加强对辖区内防火宣传牌的设置和维护力度,在重点防火期,密集推送森林防火短信、微信、抖音提示,积极传播文明祭祀新风,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安全、简约、绿色的祭祀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和森林防灭火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森林防火群防群控新格局。

总林(山)长令要求,要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各级林(山)长及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好森林防火期内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严禁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严禁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村民无序、无组织扑火。维护保养好扑救装备,加强森林消防扑救队伍建设和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要科学处置,严格按照“三先四不打”要求,科学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坚决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总林(山)长令要求,要严肃火灾责任追究。县农业农村和民政部门要发挥好行业监管职责,降低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风险。县林业、应急、公安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联合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及时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失职、渎职或未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0916-4828380或0916-4822399,积极举报违规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