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略阳县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处理规定》的征求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消防执法改革的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略阳县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处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级、各阶层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有意见的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地址:略阳县李家院消防救援大队院内三楼业务大厅,联系电话:0916-4860688,电子邮箱:2232790962@qq.com)。
附件:《略阳县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处理规定》
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