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地欢迎您通过“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为略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涉及信访事项,请登录略阳县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反映。
受理范围
1、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2、涉及县域经济建设、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市民的工作生活相关的问题;
4、来信须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便于分拣处理。
5、本县各级政府和本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营商环境诉求。
不予受理范围
1、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
3、110、119、120、122、96333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4、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咨询建言事项,写信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5、对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6、对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7、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8、对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其它注意事项:
写信人应先向责任单位或属地反映,越级反映的,应告知有关部门、单位或地区的处理意见和结果;应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姓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等要素(举报可以例外);应实事求是地载明信访请求、事实、理由 、时间、地点人名等,力求表述准确;信访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