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秦小清本人申请,按照秦小清与陈桂兰赡养约定及兴州街道办事处荷叶坝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由秦小清继承兴州街道办事处荷叶坝村麻阴山组村民陈桂兰名下登记的林地,我中心初步审定后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县狮凤路人力资源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4820602
姓名(单位名称) |
林地座落 |
小地名 |
面积(亩) |
四 至 |
林种 |
树种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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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所有权者 |
使用权者 |
年限 |
所有权者 |
使用权者 |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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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小清 |
荷叶坝村麻阴山组 |
高家树林路上 |
32 |
何贵生柴山界 |
大腰路 |
何延安柴山界 |
大梁顶 |
薪炭林 |
杂木 |
荷叶坝村麻阴山组 |
秦小清 |
长期 |
秦小清 |
秦小清 |
长期 |
公告单位: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