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略阳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遗失声明


高长义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房产管理局200012月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该宗地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粮食局2号家属楼208室。,房屋建筑面积:70.91平方米,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