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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高云成、兰海梅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房管局199793日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略房权证字第21258号,略房共字第20832号)丢失。该宗地坐落于陕西省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中学路社区两河口人民政府住宅楼5502室,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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