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勇、邓素英登记房屋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水泥厂家属楼1号楼1单元103室。
被继承李忠勇于2021年10月12日死亡,被继承邓素英于2018年6月28日死亡,上述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忠勇、邓素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此遗产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其父母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其子李文华、李荣华、李新华均表示放弃上述遗产,其女李华表示要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李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21日(2023年5月17日至2023 年6月6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