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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编号:2024-024

秦万源、陈素兰夫妻二人登记房屋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东关小学家属楼0205室。

被继承人陈素兰于1995年10月21日死亡被继承人秦万源于2015年2月12日死亡.上述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秦万源、陈素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此遗产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其父母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其女秦翠花、秦翠娟,其子秦建科表示放弃上述遗产,其子秦建平表示要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秦建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秦建平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21天(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