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杰、陈希德登记房屋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县医院住院部旧家属楼2层201室。
被继承人宋世杰于2021年10月24日死亡,上述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宋世杰二分之一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此遗产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其父母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其配偶陈希德、其女宋晓莉、其子陈晓涛表示放弃被继承人宋世杰二分之一的遗产,其子宋晓滨表示要继承上述的遗产。根据申请人宋晓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宋晓滨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21天(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06月13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4日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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