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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12.17

略阳县岩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27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略国用2015第272号)丢失。该宗地坐落于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事处石坝村阳山组,土地使用权面积:1260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作废。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