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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梁经杰、胡翠花因保管不善将2021略阳县不动产权第4306、4307、4314、4315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两处房屋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吴家营村略阳县向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号储藏室、2号储藏室,现声明原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