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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1.15

略阳县恒康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不动产交易服务中心2017年12月19日颁发的2017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532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该房屋坐落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北街社区恒康大厦商住楼二层商铺,现声明原《不动产权产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