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应龙、赵秀侠登记房屋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室南街社区南街五组住宅楼1层101室、2层201室、3层301室、7层701室。
段应龙于2020年10月11日死亡,赵秀侠于2023年1月29日死亡,上述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段应龙、赵秀侠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此遗产应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其父母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子段昌宏表示放弃上述遗产;其女段彩娥表示要继承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段彩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段彩娥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21天(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