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支计划超额完成。2018年,全县财税部门紧扣目标任务,强化税收征管,奋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年各级税收收入均超额完成任务:中央级完成17560万元,较预算增加4450万元,同比增收3651万元;省级完成7202万元,较预算增加2206万元,同比增收572万元;市级完成3267万元,较预算增加839万元,同比增收428万元;县级完成12664万元,较预算增加1374万元,同比增收2394万元。县级税收占比达到86.1%,比市定目标提高3.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继续提高。在支出管理方面,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始终坚持保重点支出、保基本民生、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原则,依法严格执行预算,全年追加项目明显减少。在财力缺口逐年增大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及时发放,机关运转有效保障,民生补助足额落实,社保、教育支出足额拨付,整合涉农资金全部执行到位,乡镇补贴全额发放,人民警察两项津贴及调资全部兑现,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支出事项及时落实。财政支出总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达到229146万元,较上年增长35087万元,年度财税目标如期实现。
二、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全年民生支出179510万元,占总支出的80.5%。一是教育投入继续增长。全县教育支出4425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0%。拨付资金413.88万元,使3758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寄宿生生活补助;拨付资金890.08万元,使11127名中小学生享受到“营养餐”补助;拨付资金58.06万元,使1150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得到资助;拨付资金30.17万元,免除1033名普高、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子女住宿费;拨付资金2602.29万元,对学前、中小学及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进行补助,确保了全县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拨付全县中小学校安保及宿舍管理资金552万元,确保了校园及住宿生安全;拨付薄弱学校改造资金6483万元,对全县34所中小学校舍进行改扩建;拨付城市及地方教育附加996.24万元,全面改善了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了基础教育均等化。同时足额落实了教师培训、教育质量提升奖励专项资金及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使全县教师坚守职业,无私奉献。二是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足额落实。全年社保支出36754万元。发放5232户13453人城乡低保资金5132.34万元;发放1252人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813.7万元;发放2835人次临时救助资金384.46万元;发放1605人次优抚抚恤资金1015.16万元;发放512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631.26万元;发放15040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231.53万元;发放42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资金50.4万元;发放135人义务兵优待金375万元;发放25307人养老金3708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2539人养老金14535.12万元;拨付“7.11、7.14”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抢险及补助资金1097万元,保障了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加大。兑付城镇居民医保10709人次,补助资金1137.19万元;兑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35000人次,补助资金8607.28万元;发放16526人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247.91万元;拨付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261万元;拨付村医补助资金245.4万元;拨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2.78万元;发放计生中心户长工资补助78.3万元;发放计生家庭奖扶资金843.3万元。四是惠农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发放惠农补贴10项3706.4万元,发放廉租房住房补贴1408户3249人,补贴资金53.08万元。
三、统筹财力确保重点建设。在足额落实人头经费及民生专项费用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分轻重缓急,有序落实了中省有关政策,保障了扶贫、环保等领域各项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
——紧盯脱贫目标,竭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年整合涉农资金22092.35万元,支持脱贫攻坚。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25万元(中央资金6668万元、省级资金3156万元、市级资金501万元、县级资金1100万元),其他涉农资金10667.35万元。专项用于产业发展项目137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311.35万元,拨付率达到100%。实际支出20947.41万元,使用率达到94.8%。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除安排县级扶贫专项资金1100万元以外,另拨付资金13140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其中:落实扶贫移民搬迁配套资金1400万元、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100万元、教育扶贫补助454.63万元、贫困户合疗缴费补助279.6万元、健康扶贫专项救助基金545万元、社会保障补助600万元、就业扶贫74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开行贷款利息412.4万元、贫困护林员补助370万元、部门专项经费678万元、镇村专项经费428万元、工作队及第一书记专项经费402万元、脱贫攻坚奖励396.3万元。拨付苏陕扶贫协作资金3540万元,用于贫困村产业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小额信贷担保基金,撬动金融机构融资,累计融资到位资金3.37亿元,支持了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农村环境整治、学校安全建设4大类474个项目的实施。全县1549户贫困户“两房”建设验收入住,16个镇(办)39个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全面完成。
——加大环保投入,支持清洁略阳建设。为切实打好环保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及秦岭环保问题整改,尽力加大环保建设投入。全年累计投入资金达15722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771万元,节能减排及环境监测235万元,水污染治理1414万元,林业生态保护及修复5119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及保护4955万元,农村环境整治1940万元,矿山生态环境整治563万元,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支出725万元。支持大气、水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农田水利,农村环境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落实了污染源普查经费,建立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了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了城乡环境空气、大气降水、降尘、地表水断面、网格噪声、饮用水源地、重金属污染源等重点监测任务,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年优良天气340天、优良率93.2%,较去年同期增加42天,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6,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靠前执行预算,推进重点惠民工程。在落实好“三保”支出的同时,优先安排并靠前执行预算,保障全县重点惠民支出。全年安排并拨付重大项目前期费520万元,保证了全县重点惠民项目顺利推进。拨付移民搬迁补助资金6480万元,搬迁农户2861户11389人。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767.5万元,其中:公租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资金757万元,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2010.5万元,解决了1385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拨付镇村、组道路建设资金25500万元,修建道路128条,759.5公里;拨付道路养护及“农村四好路”创建资金500万元,确保县镇道路靓美通畅。拨付中小河流治理资金5535万元,完成了嘉陵江右岸及白水江防洪河堤建设任务。拨付农村安全饮水补助资金6006万元,对95个重点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建设和水质提升改造,受益群众3.93万人。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176.4万元,其中:地质灾害治理770万元,尾矿库整治363万元,安监站补助及无主尾矿库监测43.4万元,治理地质灾害点6处,尾矿库7座。拨付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专项资金487万元,保障全县社会平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四、争资工作成效再显。一年来,在县委高度重视下,各相关部门紧抓改革机遇,了解和掌握上级政策取向,寻求争资突破口,积极挖掘和申报争资项目,认真做好对接工作,如实反映我县县情,赢得了上级的重视和支持。2018年省上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困难县一次性财力补助、新增债券、专项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全年到位一般性转移支付8.9亿元,比上年增长0.97亿元,增长12%,增量位居全市第一。专项转移支付到位11.3亿元,同比增长2.2亿元。争取革命老区县取得成功,补助老区维修建设资金0.05亿元,争取到位救灾资金0.17亿元,争取新增债券0.8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财政改革持续深化。一是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立运行。全县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接入部门30个,占应接入的100%,累计交互涉税信息6000余条。通过平台直接增收税款256万余元,间接增收120万余元,提供线索查补税款11.2万元。二是预算编制持续规范。按照零基预算管理办法,分类编制了定额预算,充分体现部门基本保障均等化。全面实行了政府和部门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预算编制,预算的规范性、准确性、详实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为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对全县《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完成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为确保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四是绩效评价继续扩面。全年列入评价部门16个,开展自评项目20个,评价金额26250万元。五是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绩效目标按要求时限进行了全面公开,全县67个一级预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及部门收支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六是公务卡消费比重继续增加。全年公务卡结算达到657万元,较上年增长72万元,增长12%。七是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继续扩大。将棚户区改造、中小学安保、中小学宿舍管理、文化惠民演出、投资项目评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购买资金2044.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八是政府采购更加透明。全年累计采购总金额4661.93万元,实际支付4300.5万元,节约资金361.43万元,节资率7.8%。
六、财政监督更加规范。一是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修订完善了《略阳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略阳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核销管理办法》,全年开展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资金安全等监督检查3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二是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全县所有部门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具体控制措施,明确了内部控制责任,部门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投资评审力度持续加强。全年共审核工程预算项目132个,送审金额30876.5万元,审减金额1910.6万元,审减率6.18%,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四是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结合性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控制有力,全年“三公”经费支出792万元,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4%。
总体上看,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目标圆满实现,特别是财政预算执行超过预期,成效好于预期,但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力缺口持续增大。由于各类考核及重点工作保障要求提高,刚性支出逐年增加,县级财力缺口仍持续增大。二是转移支付增长更加困难。省上从2018年起调整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计算办法,由于我县县域经济总量小,经济指标考核不占优势,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更加困难。三是偿债压力逐年加大。我县债券置换、新增债券等债务已陆续进入偿债期,偿债压力逐年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