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
根据汉财办社〔2018〕2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城市低保对象1439户2982人取暖费17268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每户1200元),下拨给你们。希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到本辖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018年12月28日
索引号 | 74125527-0-04_A/2019-0215015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来源 | 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09:37:49 | 发文字号 | 略财社〔2018〕283号 | ||
内容概述 |
各镇、街道办:
根据汉财办社〔2018〕2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城市低保对象1439户2982人取暖费17268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每户1200元),下拨给你们。希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到本辖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018年12月28日
相关链接
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略阳大数据服务中心管理维护 运维电话:0916-4831907
网站标识码6107270013 备案序号:陕ICP备13005688号-1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号6123011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版权所有: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运维电话:0916-4831907 网站标识码:61072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