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县:
现将江苏海安市信访局对口帮扶资金20000元拨付给你单位,请按照捐赠方意愿使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反馈给捐赠方。
索引号 | 74125527-0-04_A/2019-1031001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来源 | 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15:55:09 | 发文字号 | 略财综〔2019〕61号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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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江苏海安市信访局对口帮扶资金20000元拨付给你单位,请按照捐赠方意愿使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反馈给捐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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