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公安局:
现将海安市公安局捐赠资金50000元拨付你单位,专项用于略阳“8.16”洪灾恢复建设。资金通过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拨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略阳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索引号 | 116107277-/2020000128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来源 | 综合股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21:48:24 | 发文字号 | 略财综〔2020〕78号 | ||
内容概述 |
略阳县公安局:
现将海安市公安局捐赠资金50000元拨付你单位,专项用于略阳“8.16”洪灾恢复建设。资金通过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拨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略阳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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