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汉财办农〔2015〕7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五批)资金5.332万元,主要用于对购买农机具的农户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代发户兑付。功能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科目列:“50901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
略阳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索引号 | 1161072774/2020-000005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来源 | 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16:38:00 | 发文字号 | 略财农〔2020〕48号 | ||
内容概述 |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汉财办农〔2015〕7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五批)资金5.332万元,主要用于对购买农机具的农户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代发户兑付。功能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经济科目列:“50901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
略阳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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