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略财农整〔2023〕12号)及《略阳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略巩固衔接发〔2021〕37号)文件要求,现将下达的2023年度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426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财政涉农整合资金42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
依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并严格按照《略阳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4828289(县财政局) 0916-4833971(县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635076527@qq.com>
办公地址:略阳县电厂路县财政局二楼
略阳县中学路县乡村振兴局四楼
附件:12号 略阳县2023年第十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明细表
略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