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第三批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预〔2022〕38号),下达其他退税减税降费奖补资金(直达资金)128万元和新增留抵退税补助资金(直达资金)29万元。我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的原则,该资金用于各单位工资发放,已随本年预算批复(略财函〔2023〕6号)工资指标下达。
特此说明!
略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0日
索引号 | 1161072774/2023-000136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来源 | 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07:36:00 | 发文字号 | |||
内容概述 |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第三批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预〔2022〕38号),下达其他退税减税降费奖补资金(直达资金)128万元和新增留抵退税补助资金(直达资金)29万元。我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的原则,该资金用于各单位工资发放,已随本年预算批复(略财函〔2023〕6号)工资指标下达。
特此说明!
略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0日
相关链接
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略阳大数据服务中心管理维护 运维电话:0916-4831907
网站标识码6107270013 备案序号:陕ICP备13005688号-1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号6123011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版权所有:略阳县人民政府主办 运维电话:0916-4831907 网站标识码:61072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