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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财政关于拨付2023年度海安捐赠资金的通知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乐素河镇人民政府:

按照《略阳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7次)确定事项,现将海安捐赠资金10万元(其中:兴州街道办安林沟村5万元、乐素河镇双集垭村5万元)拨付给你单位,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通过非税收入专户拨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及时向捐赠方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略阳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