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镇:
按照2025年4月11日《略阳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2次)确定事项,现将2024年度海安捐赠资金50万元拨付给你单位。资金通过非税收入专户拨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及时向捐赠方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略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索引号 | 1161072774/2025-000063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来源 | 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08:07:32 | 发文字号 | 略财综〔2025〕35号 | ||
内容概述 |
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镇:
按照2025年4月11日《略阳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2次)确定事项,现将2024年度海安捐赠资金50万元拨付给你单位。资金通过非税收入专户拨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及时向捐赠方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略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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