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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谭家院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成立谭家院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略阳县谭家院公租房项目于2022年12月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共计5826.74平方米共修建公租房96套,目前已达到分配入住条件。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计划第一批分配该处公租房50套,为切实做好本次分配工作,现成立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李德军(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郭  军(县住建局副局长) 
郭  伟(县纪委派驻县经贸局纪检组长)  
左国军(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王建军(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克喜(兴州司法所所长)
赵祥祺(县公证处副主任)
贺小军(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郭志壮(略阳县磷化法律服务所律师)
强梅先(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王  丹(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刘晓丽(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
庞  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人员)
徐  琴(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左国军同志兼任,王丹、刘晓丽、庞静、徐琴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