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县水利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水利部党组会议和汉中市总河湖长1号令精神,安排部署暨妨碍河道行洪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局领导班子、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朝平传达学习了2021年12月13日水利部党组会议精神、汉中市总湖长1号令和《汉中市河长办关于转发河湖“清四乱”典型案例通报的通知》(汉河长办发〔2022〕3号)文件。
会议要求,一是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水利部党组会议和市总河长令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当前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围绕水利部决策部署,围绕重点工作,提前主动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本年度水利工作高质量全面完成,以实际行动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深刻认识黄河干流韩城市龙门段侵占河道问题及处理情况的严肃性,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对全县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依规进行清理,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江河安澜、生态健康。三是要扎实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行动,认真按照2021年12月省河长办、《汉中市总河湖长令》(2022年第1号)和市河长办安排部署,以嘉陵江、西汉水和黑河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2条河流为重点,将农村沟渠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照水利部提出的10类问题,如河道范围内未经许可构筑修建拦河闸坝、围堰、便桥、倾倒渣土、堆放物料和非法采砂等方面问题,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将汉中市总湖长1号令迅即转发至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