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汉乡振函〔2021〕35号)及略阳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略乡振发〔2022〕10号)精神,截止2023年2月8日,13个镇(街道)上报了2023年第一批(就读中高职院校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监测帮扶对象)“雨露计划”春季补助申请资料115人,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乡村振兴局比对、审查、审核,符合本次补助条件的有白雀寺、白水江等13个镇(街道)115人(名单附后),现拟对这批符合“雨露计划”政策补助条件的115名对象,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落实“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共计拟补助38.1万元。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公示期:2023年2月12日至2月21日
监督电话:12317 举报电话:0916-4821096
联系人:王光宏
附:略阳县2023年“雨露计划”第一批资金拟补助对象花名册
略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