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汉乡振函〔2021〕35号)精神,根据略阳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略乡振发〔2022〕10号),决定对杨帆、陈佳怡、徐蓉等52名符合2023年“雨露计划”第三批补助条件(子女就读中职、高职和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予以资金补助,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及公示情况
经略阳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对该批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对象进行逐一资格审查,按照取得中高职技工院校学籍每生同一学年“雨露计划”资金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其中15个镇办52名申报对象符合本次补助条件,审核结果及拟补助名单于2023年7月28日至8月6日在略阳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意见反馈。
二、补助资金审批金额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略乡振发〔2022〕10号),对我县当前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及技工院校(含成人中高职)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监测帮扶对象,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按照实际在校就读学年进行补助。除过财政资金已补助的学年,对本次符合补助条件的51户52名脱贫家庭学生及监测帮扶对象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共计补助资金21.3万元。
三、补助资金兑付方式
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拨付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代发户,经县财政局审核,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兑付到补助对象家庭一卡通账号。
附件:
1.略阳县2023年“雨露计划”第三批补助资金兑付统计表附件1
2.略阳县2023年“雨露计划”第三批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附件2
略阳县乡村振兴局 略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