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略乡振发〔2023〕39号)及《略阳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略巩固衔接发〔2021〕37号)文件要求,现将下达2023年度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20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20万元(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
二、资金使用
依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并严格按照《略阳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4828289(县财政局)0916-4833971(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略阳县中学路县乡村振兴局五楼
略阳县电厂路县财政局二楼
附件:1.略阳县2023年度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明细表
2.略阳县2023年第八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附件2:资金绩效目标表 略阳县乡村振兴局 略阳县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