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空气质量研判月报
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一、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数据情况
(一)优良天数及污染物变化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31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24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同比减少7天,优良率74.2%。AQI范围 61—232,于1月13日达到重度污染,空气质量等级跨度较大,在良至重度污染之间波动。
图1 2023年1月1日至31日城区AQI日变化图
2023年1月1日至31日,城区综合指数4.81,环比变差15.3%、同比变差17.3%,主要污染物指标中PM10和PM2.5浓度同比变差幅度较大,贡献率也有所上升。
图2 中心城区单项质量指数
表1 中心城区污染物浓度概况
污染物 |
2023年 (1月1日 至31日) |
2022年 (12月1日 至31日) |
2022年 (1月1日 至31日) |
环比变化情况 |
同比变化情况 |
PM10 |
87 |
80 |
52 |
+8.8% |
+67.3% |
PM2.5 |
63 |
44 |
48 |
+43.2% |
+31.2% |
SO2 |
9 |
11 |
13 |
-18.2% |
-30.8% |
NO2 |
23 |
24 |
27 |
-4.2% |
-14.8% |
CO |
2.2 |
2.2 |
2.8 |
持平 |
-21.4% |
O3_8h |
79 |
70 |
62 |
+12.9% |
+27.4% |
综合指数 |
4.81 |
4.17 |
4.10 |
+15.3% |
+17.3% |
注:CO 单位为 mg/m³,其余单位均为 μg/m³。
(二)单日浓度变化情况
略阳县 2023年1月三项主要指标环比、同比逐日变化见图2。1月PM10日均值在53-160μg/m3波动、PM2.5日均值在27-182μg/m3波动,受沙尘暴影响较大,浓度总体处于较高水平。PM2.5浓度变化趋势与PM10基本保持一致。通过与上月数据对比,1月颗粒物污染物浓度均值与12月相比升幅明显。对比同期污染物浓度可知,颗粒物污染物浓度均值整体较差于去年同期水平。CO日均浓度在 0.2-2.4mg/m3之间波动,环比上月持平,与去年同期相比小幅降低。
图3 中心城区一月三项指标日均值同比环比对照图
图3 ⠼/font>中心城区一月三项指标日均值同比环比对照图
二、结论
本月略阳县空气污染呈反弹趋势,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和PM2.5,除受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区域性污染影响,县域内主要污染源为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冬季燃煤、露天焚烧、机动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排放。
三、管控建议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测,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预计2月多项污染物浓度有持续上升趋势,相关部门应持续强化措施,加强管控力度,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累积浓度,提出管控建议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监管。住建局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在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的基础上,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及保障类工程外的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土石方开挖等涉土作业全部按需停工,以及渣土车同步按需停止运输作业。
(二)加强地面、道路的保洁工作。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要加大污染天气道路吸尘、机扫联合作业和湿扫频次,同时避免污染物吸湿增重,保洁范围在李家院路段要与略钢公司保洁路段无缝对接。生态环境分局要监督略钢公司做好从棕树湾到县城李家院、从大沟口到实丰炉料新桥头路段的清扫保洁。交通运输局要协调公路管理段做好乡镇过境省道路面的清扫保洁工作。
(三)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力度。各镇办牵头以村为单位,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切实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发现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制止。城区内由住建部门负责,禁止焚烧垃圾树叶,对于发生自燃的垃圾堆、垃圾箱或垃圾屋要及时扑灭。
(四)加强散煤治理力度。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城区范围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对城区商户清洁能源替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商户原煤散烧行为。
(五)加强工业废气治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以略钢公司为重点,对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投运率和污染物去除率,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六)加强移动源尾气治理。生态环境局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局配合负责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工作,环检溯源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严禁不符合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划定的禁止使用区域施工作业。
略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