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质量
略阳县接省市要求在狮凤路商业总公司楼顶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套,略阳县中医医院楼顶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套,主要检测六项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125-2012)评价,2024年10月监测数据见报告如下:
2024年10月份总天数31天,自动监测有效天数共计31天,其中:优良31天;空气优良率为100%。
二、地表水质状况
(一)河流水质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10月份全县监测的7个河流均为Ⅱ~Ⅲ类水质。
(二)县界考核断面水质
10月份,氨氮、化学需氧量两项考核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汉江流域西渠沟和黑河2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0月份,略阳县饮用水源地金池院河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水质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