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略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评价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依据。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陕政发[2016]2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16]10号)及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汉中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汉民发[2016]4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实现足额、及时发放。
(二)设立目标。2021年,我局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按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级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达71856万人次以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292万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根据发放文件严格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金达662.91万元。
3.时效指标:按月及时发放。
4.成本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60元/人/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120元/人/月,二级80元/人/月。
5、社会效益指标: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给与保障100%。
6、服务对象满意度:享受对象满意率达80%以上。
(三)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深刻领会省市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会同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印发《略阳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本着力求简化申请审批程序,为残疾群众提供方便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三严”管理。首先严格把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标准的审查关。其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发放,每月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最后严格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切实把国家的惠残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资金已发放至10月。
二、取得成效
以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已达到全覆盖,实现应补尽补,提升残疾人幸福感。2021年,全县符合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有6019人,实际发放6019人,发放资金662.91万元,覆盖率达100%。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988人361.8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91人301.02万元。
三、自评分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保障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110148人,自评得分20分。
2、质量指标。2021年1-11月拨付资金730.93万元,预计全年累计拨付资金800.93万元,自评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按要求每月30日前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将补助资金足额打入收益人个人账户,自评得分20分。
4、社会效应指标。累计保障我县110148名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自评得分20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2021年该项工作通过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自评得分18分。
6、总评得分98分。
四、下步打算
后期我局将更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残联及镇办的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更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残疾人工作良好发展的工作格局。
附件:略阳县2021年度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略阳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