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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郭朝平

杨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兴州街道磨坝村河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安排技术人员对磨坝河进行了现场踏勘。经勘测,磨坝河由于洪水影响,河道淤积较重,需清理河道长约8km,初步估清理约20多万立方米。由于工程量较大,一是中省市无专项资金用于清淤,二是清理后无专门弃渣场堆置,因此难度较大。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我局已联系县上重点工程将小部分淤积物运至工地用于回填,目前我局还在积极与县上重点工程、施工企业联系,计划对河道进行清理,待协商好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乡防洪工程的关注和帮助,后期,我们将继续加强和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早日完成清理磨坝河任务。

略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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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周强,电话:0916-4822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