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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函〔2015〕13号)文件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观音寺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观音寺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观音寺镇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着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按照《条例》、《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其中公文信息公开,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二是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与公开内容一并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查签字后予以公开。三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二)加强信息平台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观音寺镇以略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工作计划、总结、为民办实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民政、扶贫、救灾救助、科教文体卫生等方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及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有关材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为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我镇以政务信息公开栏为基础,并通过门户网站、镇政府官方微博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为切实做好我镇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由镇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做的不到位的方面及时指出并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镇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在略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镇政府信息公开栏、镇政府官方微博等方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党委文件40条,计划总结29条,政务动态40条,新闻动态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5年,我镇未接到单位或个人申请公开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5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也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考核、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二是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规范理解不到位,应用不熟,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等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重数量轻质量,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待拓展,效果有待提升。

2016年,我镇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和网站建设,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