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息办:
按照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略政办函〔2016〕13号)文件要求,2015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史定国同志为组长,总支书记贾英林、副局长郭朝平、裴明勇、总工文强、交战办副主任张世平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达到主动公开和规范公开。
(二)开展培训,完善制度。为不断提高信息化公开水平,在加强学习、提高管理的基础上多次邀请县信息办专业人员来我局一对一进行现场指导,就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网站发布及微博发布流程等业务技能进行了系统培训,为了着力打造“阳光交通”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督。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凡是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专人负责上传平台。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相关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局向县政府网站报送信息30余条,发布10条;县政务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0条,其中规章制度6条,工作动态54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规章制度、交通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通过网站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
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
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络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深化。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迅速、及时、规范。
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