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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略阳县公安局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体系,始终坚持将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有本级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政务动态、执法依据等;在依法公开申请办理方面,全年全局未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咨询处理方面,我们共通过“领导信箱”及信访渠道受理群众咨询7起,其中涉及户籍办理、业务咨询、噪音污染等,均进行了认真的答复处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召开公安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定好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工作。2016年初,县局制定好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公安业务工作一起落实、考核,我局结合实际,明确了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所队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全局严格执行《略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全年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三)创新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警务信息。年内,除继续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公开警方动态、政策法规、警方公告、办事指南、为民服务等内容外,还创新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工作成效公开。2016年,加强与媒体互动,共在中省市各类媒体刊物上稿190篇,有力地宣传了我县公安工作成效,展示了略阳公安良好形象。面向社会发送《略阳公安手机报》12期,共发布信息4万余条,有力地宣传了我局工作成效。二是窗口服务公开。我们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户政办证大厅和各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和部门,均设立了电话咨询服务,公开办事流程,主动为群众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同时,我们在各服务窗口和基层所队窗口均独立制作了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同时充分利用警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三是警务信息公开。县局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60余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制作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基层所队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张贴公布辖区治安形势、重点工作、群众常办事项流程,及时告知群众治安情况、加强防范、方便办事。四是与民互动公开。通过开展大走访、警民恳谈会、法制宣传、领导访谈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与群众联谊互动进行公开,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介绍公安警务工作,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急需办理的一些具体问题,加强了警民沟通和交流,使群众近距离了解基层民警的工作情况,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五是敏感信息公开。我们严格管控网络舆情,安排专人每天对百度略阳吧、汉中吧等网站开展网上巡查,对发现的涉警负面言论、虚假信息和谣言及时进行跟帖回复,适时发布信息澄清说明,并先后查处网上违法信息6条,维护了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六是阳光警务公开。我们建成了阳光执法警务公开平台,实行了警务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共公开案件1189起,公开警情4096,公布处罚决定书174份。七是权力清单公开。我局抽调专人对全局涉及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整理涉及治安、交管、消防、出入境等业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1100余项,编制了《略阳县公安局权力清单》并上网公布。通过落实以上措施,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塑造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使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公安机关应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有些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主动公开或不及时公开;二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7年,我局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牢固树立“公开促公正、公开促规范、公开促公信”的思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传统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开,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网上查询进展情况,依法将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及群众满意度。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