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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信息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化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作重点始终放在公开涉及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信息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职,负责信息化日常工作的布置协调。同时抽调5名同志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统计数据发布和省市统计内网信息上传等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

(二)开展培训,提升能力。为不断提高信息化公开工作水平,在加强学习、提高管理的基础上,多次邀请县信息办专业人员来我局一对一进行现场指导,就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网站发布流程等业务技能进行了系统培训;同时我局借助年初、年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之际,对各镇(办)、各相关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信息化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督。2017年我局按照“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评比”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凡是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并填写信息公开签发目录,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专人负责上传平台。局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定期对信息公开相关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底,向政府网站报送调研分析报告22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90篇。全年撰写各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92篇,其中被省市统计部门采用78篇,被县政府政务信息网及宣传文化网采用30篇。

(二)公开内容。按照略政办发 [2017]77号文件要求,在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中公开了统计局机构职能、统计法规、计划总结、略阳县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公开了2017年三公经费、2017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略阳县统计局领导分管工作一览表、各国民经济行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农业等)季度分析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通过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宣传、内容保障、业务培训及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全面。未公开或公开不全面的信息主要有:上级下达的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及任务落实情况,个别国民经济专业反馈数据未及时更新上传网站。二是信息化工作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中衔接不够,有工作脱节现象;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还欠缺,责任量化考核还需进一步完善。

七、2018年信息化工作思路

(一)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建立目标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各科室业务特点,将信息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科室,实行责任制,科室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管理,提高信息工作水平。一是着力在提高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分析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将信息考核纳入干部年终综合考核奖惩兑现,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市县专业人员授课,同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信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信息写作水平;三是按照上级阶段工作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要求,按季度搜集印发分析信息要点,各科室根据专业工作特点自行确定信息调研分析课题,报办公室备案,并要求按期完成。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工作的督查督办,按季度通报各科室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促使信息工作有效推进。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