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略阳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略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公布略阳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始终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和保密审查工作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对《略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进行健全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通过公文发布系统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简报、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班子成员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及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设置群众信箱,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互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印发的《2018年略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方案》《2018年略阳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略政办函〔2018〕47号)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具体的细化落实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严格按照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均按时完成。
三、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号《关于
<对全县村、社区配置法律顾问的建议>建议案》进行了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本机关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
1、机构概况类:7条;
2、党政文件类:65条;
3、规划计划类::7条;
4、行政权力类:1条;
5、财政信息类:2条;
6、应急管理类:2条;
(二)、2018年我局未有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见面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界定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三是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充实和创新。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任务,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拓宽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办事公开。五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相关设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硬环境”。六是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加强偏远镇村、街道办、社区、企业、学校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聚居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主题活动覆盖全社会。七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及时回应,确保信息权威,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略阳县司法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