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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公安局关于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的报告

201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信息办的悉心指导下,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以公开促进工作,以公开树好形象,以公开赢得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本级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政务动态、执法依据等信息公开,确保了各项政策在阳光下运行。一年来,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包括:概况信息:3条,部门文件4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4条,应急预案:1条;通过陕西省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公开行政处罚115条、各类警情2478条;通过“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116条。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没有出现任何泄密事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保障。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指定好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习宣传。负责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主动自学电子政务相关业务技术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办领导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的学习宣传,使其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重点,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三)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警务信息。年内,除继续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公开警方动态、政策法规、警方公告、办事指南、为民服务等内容外,还创新窗口服务、与民互动等形式,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提高公开透明度。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汇报我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网络公布相关的信息,使民众能更快的了解到所需信息。

二、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公安工作特殊决定了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信息质量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0年,我局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公开促公正、公开促规范、公开促公信”的思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传统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开,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网上查询进展情况,依法将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及群众满意度。具体来讲,就是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发、清理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切实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进执法警务信息公开。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有效监督权力的前提性保障,深化财政预算执行、“三公经费” 和行政经费支出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信息公开和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提高项目招投标透明度,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四)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充分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更加全面主动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和方法;在公共场所和对外办公的场所设置警务公开栏或印发“警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的工作成效;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的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办事指南或在对外办公场所设立触摸查询机,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