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同时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拓展信息载体,加强检查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2019年,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15条,包括单位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类别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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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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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1 |
4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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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2 |
1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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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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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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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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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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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切实做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确保群众知情权。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