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信息办:
现随文报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的报告》,请审阅。
仙台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略阳县信息公开制度》等要求,现将我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统计的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安排部署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略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要点及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镇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干部杨丽萍负责日常业务办理,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批。同时,按照要求,我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利用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公布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加强平台建设
我镇在政府内院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和政务公开栏,对当前重要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监督。根据政务公开需要,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情况。本年度我镇新制作规章数量为0;新制作规范性文件数量为0条,新公开数量289条,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计主动公开289条,其中政府信息129余条,党委文件类102条,计划总结类24条,财政信息28条,应急管理类6条。
(二)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我镇不涉及此项。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我镇不涉及此项。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我镇按照有关规定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集中采购。我镇本年度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镇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2020年度,我镇积极做好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但全年未收到公众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任何邮件或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预决算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群众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不清或理解不一致,不知道该从哪些渠道了解我镇的工作动态,同时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不重视,没有了解的愿望。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