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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同时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拓展信息载体,加强检查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2020年,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57条,包括单位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类别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3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0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切实做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要求,确保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