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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持续巩固农村假冒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局工作安排结合国卫复审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城创建,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深化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职尽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局属各股室、下属单位和各市场监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坚持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底线,及时发现并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制度;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资质。(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按照包保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前端哨位作用,杜绝监管上的盲点、盲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黑作坊、黑窝点和不符合加工操作条件的小作坊(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夯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冒、不合格、过期等劣质食品(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各市场监管所)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的建立工作。市场监管要督促指导各村委会(社区)摸清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数量、经营品种、服务对象,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档案和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经营者主体档案要和市场监管所的档案相一致,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协调股、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强村自办宴席报备制度、加强对食料来源等各环节的监管,防止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防范风险,加大食品抽检力度

局属各股室、下属单位和各市场监管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突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是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二是聚焦群众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食品加工小作坊、屡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大抽检力度。三是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腐败变质原料过期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四是日常检查和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时,立即要求经营者及时下架处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五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要查验食品供应方的资质证明。如米皮、蒸馍、魔芋制品、豆制品、湿面等要查供货方的食品小作坊证,经营生鲜肉要查两章两证、生鲜肉经营备案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三、加强协作,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日常巡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方式方法,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主动深挖案件线索。一是严厉查处无照无证(备案)经营、销售山寨、三无、腐败变质、过期等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互通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三是及时沟通案件线索信息,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直接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四是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当地种养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本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监管力度(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五是督促农批市场开办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农残抽样检测并及时公布抽样结果(特别要加强对韭菜、芹菜、豇豆、豆芽、乌鱼的抽检),对抽样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要及时退场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强化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各市场监管要强化宣传培训。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经营行为,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持续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监督作用,不断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村民自办宴席等各环节的监管,防出现聚集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利用标语、横幅,设立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五是建立食品安全奖褒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六是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各市场监管所在总结2020--2022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要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同时,要查找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强、能落地见效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农村食品监管情况统计表报县局食品流通科。

联系人:杨小梅        联系电话:0916--4830172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